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獲悉,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600300.SH)已在4月24日被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案號(2020)寧0106執1572號,執行標的5.930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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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3月14日,維維股份發布公告,擬以1.8億元收購維維印象城綜合開發有限公司(簡稱“維維印象城”)所擁有的具備預售條件的部分房地產(尚未竣工驗收)。
上述房地產總的可售建筑面積約15557.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4219.45平方米,地下11338.04平方米)。本次交易價格擬在評估價值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確定為1.80億元,較賬面值增值4239.35萬元,增值率為31%。
值得注意的是,維維集團為維維股份第二大股東,持有2.66億股,持股比例15.91%。同時,維維印象城為維維集團100%控股全資子公司。
對此,上交所3月16日向維維股份下發問詢函,要求結合所處位置可比較物業市場成交價格等,說明標的房產的評估定價公允性;及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等。
維維股份回應稱,結合徐州市新城區相關樓盤、業態的銷售價格,公司認為其價格是客觀公允的。
上交所曾在問詢函中表示,維維股份2019年三季報披露,公司貨幣資金期末余額19.31億元,短期借款期末余額36.76億元,財務費用1.5億元,要求維維股份補充與維維集團之間的債權債務、資金往來和擔保情況,是否存在股東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
經維維股份回復稱,2019年1-9月公司通過銀行電匯方式與維維集團發生資金往來29筆,累計金額約為9.44億元,至2019年11月累計收回本金和利息金額約為9.65億元,資金占用余額為0,期間存在股東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截止目前已不存在資金占用情況。
( 李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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