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則》明確,“明天計劃”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組織實施,資金來源主要有兩部分,一部分是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會福利事業專項資金用于“孤兒醫療康復明天計劃項目”資金,另一部分是自治區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中用于拓展“孤兒醫療康復明天計劃項目”資金,主要針對寧夏回族自治區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開展的醫療康復項目。
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用于資助具有寧夏回族自治區戶籍的0—18周歲孤兒和被收養的殘疾孤兒,以及年滿18周歲后仍在校就讀的孤兒(以下統稱“孤兒”)。寧夏回族自治區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資助具有寧夏回族自治區戶籍的0—18周歲困境兒童,以及0—16周歲在寧困境流動兒童(以下統稱“困境兒童”)。
在資金資助范圍方面,“明天計劃”項目主要針對符合項目條件的孤兒和困境兒童在定點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康復費用中,扣除醫保報銷、大病保險報銷、醫療救助、康復救助、慈善捐助等費用后的自付部分。孤兒的資助范圍包括診療費用、康復費用、特殊藥品費用、輔具器具配置費用、體檢費用、住院服務費用。困境兒童的資助范圍則包括診療費用、康復費用、體檢費用、住院服務費用。
申請“明天計劃”項目資助的流程:兒童福利服務機構內養育兒童申請“明天計劃”項目資助,由所在機構填寫《“明天計劃”資助表》,報“明天計劃”辦公室,提出資助申請;社會散居孤兒和困境兒童申請“明天計劃”項目資助,由兒童戶籍地或居住地鄉鎮(街道)向縣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或兒童本人(或其監護人)向戶籍地或居住地縣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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