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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法官為我追回貨款,為我解了燃眉之急!”
近日,唐河縣人民法院湖陽法庭成功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收到大部分貨款后的古某難掩心中喜悅,表達著對法官的感激之情。
原告古某經營著一家塑料袋制造廠,被告劉某數次從古某處賒購塑料袋,欠貨款19380元,但是原告又和被告聯系不上,無奈訴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承辦法官通過原告提供的聯系方式依舊聯系不上被告,便驅車趕往劉某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調取信息,讓古某辨認后確定是被告本人,通過當地派出所、村委了解情況后,又驅車趕到被告戶籍地走訪周圍群眾,了解與案情有關的信息,但依舊未找到被告劉某本人。
在了解基本情況后,法庭決定在劉某戶籍所在地村委及其家附近張貼應訴公告,最終被告在開庭當日來到了法庭,在承辦法官釋法明理、耐心調解下,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被告劉某當場履行15000元貨款,剩余款項雙方約定于2023年11月30日前支付完畢。(供稿:徐少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