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后價格居然不足零售價格一成?
6月16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閔行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期,該院審結了這樣一起因定價錯誤而引發的涉互聯網購物的案件,并向涉案公司發出司法建議。
(資料圖)
0.6折
閔行區人民法院介紹,2021年度“雙十一”購物節期間某日凌晨,原告消費者A女士在被告上海B實業有限公司開設的某網絡平臺旗艦店內,購買各類服飾共36件,標價合計8萬余元,實付價格5000余元。
然而,自次日起,A女士不斷被B公司告知因36件商品均出現瑕疵,無法正常發貨,并希望A女士自行取消交易。
消費者A女士稱,在該大促活動前后,以正常價格購買的商品均能發貨,故無法接受被告所謂的36件商品均存有瑕疵的說辭。
2022年3月,B公司方向A女士披露因其公司價格設置錯誤而無法發貨。
閔行區人民法院審理過程中,B公司自愿以訂單價格向原告交付26件在售商品。其余10件售罄商品,人民法院根據締約過程中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結合商品通常定價、脫銷情況等因素確定被告除退還10件商品價款1800余元外,另需向原告支付賠償款1200元。
法院提出司法建議
閔行區人民法院發現,公司在互聯網促銷中存在下列問題:
1.發現定價錯誤后,經營者未及時向消費者主動披露真實原因,轉而虛構“產品瑕疵”的借口,以使消費者主動取消訂單。
2.價格及訂單異常持續數小時,其間經營者并未察覺,可見對于市場交易的異常情況經營者沒有有效的預警措施。
閔行區人民法院向上海B實業有限公司提出司法建議:
1.嚴格規范消費信息披露措施。經營者在面向消費者披露商品價格、材質、優惠政策等足以影響消費者締約意愿的交易信息以及履約過程中突發的履約障礙信息時,須嚴格審核發布內容,做到信息查有實據、句句有痕,以真誠、主動、及時的服務姿態為消費者營造一個安全、透明的互聯網交易環境。
2.建立異常交易預警機制。建議經營者自查自糾,及時建立一套縝密、安全、敏銳的異常交易預警機制。在異常問題發生初期,及時發出預警,第一時間切斷異常交易信息發布鏈接,以有效降低異常交易給消費者帶來的經濟損失。
企業及時整改
涉案公司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研究與分析,回復將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1. 上架前嚴格審核。安排運營人員及產品管理人員在每款商品上架銷售前,嚴格核查商品價格、材質、優惠政策等交易信息。在店鋪或平臺開展促銷活動前,增加前述核查的范圍與密度。核查人員進行交叉檢查機制,確保商品信息與宣傳信息一致。
2.實時檢查異常錯誤。安排運營人員在店鋪運營、促銷活動期間不間斷值班,實時檢查活動頁面、商品頁面、交易信息是否存在異?;蝈e誤,發現異?;蝈e誤后及時匯報和修改。一旦店鋪發布的錯誤信息導致消費者產生異常訂單,將及時下架異常的鏈接,在店鋪內如實公告。
3.嚴格規范消費信息披露措施。在發現異?;蝈e誤后立即主動聯系消費者進行解釋說明,并根據交易記錄、平臺規則、相關法律法規并考慮雙方協商結果向消費者提供相應補償方案,積極妥善解決問題,避免升級矛盾,避免擴大損失。嚴格規范消費信息披露措施,建立異常交易預警機制,及時發現、妥善應對異常情況,努力營造安全、透明的互聯網購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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