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 基金的交易規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交易時間:與股票市場的交易時間基本一致,通常為每個工作日的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法定節假日及周末除外。
交易方式:投資者需通過證券賬戶在二級市場進行買賣,如同買賣股票一樣,交易價格根據市場實時價格確定,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
交易單位:最小交易單位為 1 手,每手通常為 100 份,每次買入必須是 100 份的整數倍。不過賣出時,不足 100 份的部分需一次性清倉。
漲跌幅限制:主板 ETF 漲跌幅限制一般為 10%,如滬深 300ETF;創業板 ETF、創 50ETF、科創板 ETF、科創 50ETF 和雙創 50ETF 等漲跌幅限制為 20%。
T+0 與 T+1 交易:大部分跟蹤 A 股指數的 ETF 采用 T+1 交易制度,即當天買入的基金份額,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但債券 ETF、黃金 ETF、跨境 ETF、貨幣 ETF 等可實現 T+0 交易,當日買入的份額在當日即可賣出。
交易費用:場內交易不存在申購費和贖回費,交易費用按照證券公司的交易傭金收取,一般不超過成交金額的 3‰,單筆最低 5 元,部分平臺根據實際成交金額計算,沒有最低 5 元的要求。此外,還有管理費和托管費,會反映在基金凈值中。
申購贖回:一般在場內直接用資金交易,也可采用申購贖回的方式。最小申購和贖回單位一般為 50 萬份或者 100 萬份,采取份額申購、份額贖回的方式,投資者需用對應 ETF 基金的成分股的一籃子股票來進行申購,贖回后得到的也是一籃子股票。但不同類型的 ETF 在申購贖回上有不同的細則,如跨境 ETF、債券 ETF、黃金 ETF 等都有各自的特殊規定。
標簽: etf基金交易規則有哪些